【编者按】近日,《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通知》)由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
近日,《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通知》)由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旨在支持福建发挥对台独特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台先行示范效应。
《通知》共五部分14条,主要内容包括:1、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包括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支持福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2、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质量发展。包括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业态。3、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包括支持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福建对台合作平台建设。4、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包括推动福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支持在闽台企申报老字号;支持福建对台会展交流。。5、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包括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开展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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