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导则》)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
近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导则》)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旨在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coenvironment Oriented Development,以下简称EOD)模式创新。
《实施导则》共七章32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项目谋划。明确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应满足的条件,以及关联产业主要包含的情况。3、方案设计。提出开展项目资金平衡分析,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运营方案,估算项目投资、运营费用、营业收入等,分析项目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评价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债务清偿能力、财务持续能力等。4、主体确定。提出EOD 项目实施主体应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等。5、项目实施。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有关规定,开展 EOD 项目整体立项等。6、评估监督。提出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组织主体和实施主体应加强项目评估,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生态环境效益目标难达标的情况,及时整改等。7、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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