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经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建设法》),2023年9月1...
经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建设法》),2023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建设法》共八章72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等。3、无障碍信息交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发布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信息时,条件具备的同步采取语音、大字、盲文、手语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方式等。4、无障碍社会服务。明确公共服务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和辅助器具,标注指引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等。5、保障措施。提出国家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等。6、监督管理。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等。7、法律责任。8、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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