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旨在为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用地管理、...
近日,《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旨在为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用地管理、做好用地保障提供指导,也为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掌握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提供参考。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规划管理、计划指标、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14个方面重点归纳涉及乡村振兴用地的支持性政策要点。明确全区乡村振兴用地将严格以村庄规划为引领,优化布局各类用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村民住宅等乡村振兴用地的审批和规划许可核发,应当符合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要预留5%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来保障难以选址落位的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乡村振兴用地中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可以通过划拨、协议等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优先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乡村产业;针对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建设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拓展农村土地使用功能等相关政策,我区自然资源部门也以单独成章的方式进行归纳整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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