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
近日,《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旨在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落实国家“十四五”海洋、渔业、船舶工业等规划部署。
《意见》共十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坚持市场主导、科学布局、科技引领、绿色生态、安全发展。2、明确鼓励发展养殖水体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深远海养殖渔场,推进优化养殖空间布局。3、通过加强装备制造、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品牌培育推动全产业链发展,提高产业综合效益。4、加强深远海养殖项目生态环境保护。5、科技创新方面则是依托于国家科研计划等项目,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先进养殖技术和装备研发等。6、明确养殖工船要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有效的法定检验证书、文书,定期进行营运检验。7、提出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8、提出加强工作协作、安全监督管理,健全监管协作机制。9、明确加强深远海养殖用海保障,简化审批手续,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10、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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