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旨在加快完善中国特...
近日,《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旨在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持续健全金融机构治理,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九部分22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明显提升。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3、加强和改进股东治理。要求严把股东准入关口、严格规范股东行为。4、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明确加强领导班子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董事会等运行质效、提高独立董事履职效能、规范经理层履职。5、增强内部治理能力。提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内控合规和内部审计、提升风险防控水平。6、强化社会监督。要求加强公众监督、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作用。7、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明确保护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8、加强和改进公司治理监管。提出提升监管精准性、提升监管有效性、提升监管前瞻性。9、构建良好金融生态。要求健全公司治理法治体系、加强央地协同、培育金融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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