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创业板制度供给服务 加强上市公司分类监管

2026-04-13 21:51:05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近日,《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国证监会发布,旨在进一步深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

近日,《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国证监会发布,旨在进一步深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提高创业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持续健全创业板市场功能,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意见》共八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突出板块功能定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优化发行上市标准,提高包容性和吸引力。3、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助力提高审核注册效率。4、严把发行上市遴选准入关,压紧压实审核注册全链条责任。5、完善融资并购制度,提升股债融资灵活性便利性。6、强化全过程监管,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7、进一步深化投资端改革,促进投融资协调发展。8、汇聚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生态。《意见》主要内容明确进一步发挥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板块特色和优势,加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用好创业板现有上市标准,支持符合板块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等条件的优质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进一步压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关。提高审核问询针对性,突出重要性原则,提升监管透明度;引导上市公司合理融资、按需融资,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允许上市公司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简易程序再融资,提高简易程序额度上限;加强新股发行定价监管,引导投资者审慎合理报价;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在企业培育、涉企服务、风险处置等方面的作用,为上市公司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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