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购万元预付卡需实名

2017-01-06 12:23:20 | 作者: 来源:21世纪网

【编者按】办法规定,对购买(充值)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充值)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

  

  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开征意见。

  办法规定,对购买(充值)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充值)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包括购卡人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时间、地点、卡号、金额等信息,相关信息需保存5年以上。

  另外,单张记名卡资金限额为5000元(含),单张不记名卡资金限额为1000元(含)。

更多

微博微信

华财网官方微博

华财网官方微信

微信号:

cnf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