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同意21城市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017-01-06 12:23:20 | 作者: 来源:21世纪网

  

  发改委网站今发布《关于同意北京市等21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复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研究决定,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吉林市、杭州市、福州市、郑州市、南宁市、昆明市、银川市、苏州市、汕头市等21个城市列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原则同意21个城市报送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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