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旨在规范和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
日前,《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旨在规范和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条例》共五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预防和惩治走私,规范和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预防。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反走私综合治理机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反走私预警监测机制,收集、汇总涉嫌走私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案件信息和数据,分析研判走私动态,提出预防和应对措施。3、查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反走私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建立反走私联合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反走私协作联动,推进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走私高发区域、重点渠道、集散地和走私相对集中的成品油、香烟、冻品等货物、物品实施重点查处。4、法律责任。5、附则。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