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
近日,《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旨在为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埔发改规字〔2023〕2号)(简称“《措施》”),便于政策实施,明确《措施》中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
《细则》共十一章35条,主要内容包括:1、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或机构。2、重大项目落户奖励。对在《措施》有效期内新引进的优质低空经济项目,经认定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落户支持等。3、基础设施扶持。明确起降点设施点位需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审查通过方可申请该项补贴等。4、促进产业集聚。提出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内集聚一批低空经济创新资源等。5、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支持建设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场地,对获得空域批复,提供试飞验证公共服务的本区低空飞行试验场的企业,根据每年实际运营费用给予最高50%补贴等。6、适航航空器奖励。7、标准制定奖励。8、核心技术产业化扶持。9、示范应用场景扶持。10、重点项目扶持。11、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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