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修订,旨在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
近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修订,旨在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
《办法》共八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3、粮食经营质量安全管理。4、粮食质量安全检验。5、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6、监督管理。7、法律责任。8、附则。《办法》明确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严格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要求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使用仓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政策,按质论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等内容;要求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遵守粮油仓储管理制度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仓储管理业务,合理应用粮油储藏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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