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沈阳市委、市政府印发,旨在完善生育、养育、教育、...
近日,《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沈阳市委、市政府印发,旨在完善生育、养育、教育、住房一体化,支持积极生育,明确家庭购房及贷款优惠政策。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逐步完善,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不断提升;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更加完备,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家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明确以“一老一幼”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要求严格落实《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58天;男方享有护理假20天;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围绕积极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水平、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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