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
近日,《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银行”字样使用。
《通知》对“银行”字样使用的主体范围、名称含义、整改规范、宣传教育、参照适用情形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银行”字样的使用依法须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查批准;明确“名称”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名称的全称、简称;商标名称;产品、业务和服务名称;互联网网站名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名称,并规定了兜底条款;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行为,应根据违法行为具体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发现违法使用“银行”字样情况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不可违法违规使用“总行”“分行”“支行”“农商行”“城商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储蓄所”“资金互助社”等字样等。提出各银保监局应当积极协调并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整改规范工作,通过提示主动变更名称、依职权变更名称等方式纠正规范违法行为。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