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与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提出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合理...
近日,《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与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提出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合理利用,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推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
《规划》主要内容明确到2030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对象数量持续增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保护传承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不断增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力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提出深入推进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认定。始终将保护放在第一位,深入推进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调查,统筹做好各级各类保护对象资源管理工作,为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提供支撑,让各时期、各类型、各区域、各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落实“老城不能再拆”要求,加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历史地段整体保护力度,保护真实、完整的历史信息和历史环境,延续历史文脉,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安全韧性,促进活态传承;推动文化赋能城乡高质量发展。以用促保,让遗产在有效利用中焕发新活力,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多层次、全方位挖掘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营建智慧、文化价值、精神内涵,传承好、弘扬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健全保护传承工作机制。推动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深度融合,探索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路径,畅通社会参与渠道,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保护传承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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