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福建省发布,旨在进...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福建省发布,旨在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
《意见》共三部分12条,主要内容明确支持台企台商发展,包括加大台资企业用地用海保障、鼓励闽台(南靖)精密机械产业园台资企业项目建设、对台资水产养殖企业实施保费优惠、支持台企台商共同发展莆田工艺美术产业、助力台农台企发展;优化台胞台企办税服务,包括开设台胞台企税费智能办税平台、设立台胞台企税务咨询专线、举办“税企面对面”涉台专场服务系列活动;推进对台商贸文旅交流合作,包括支持台胞开设沙县小吃门店、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南平民宿改造升级、提供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旅客往来“退票险”服务、支持台湾艺人来榕文艺演出。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