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旨在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
近日,《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旨在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指导意见》共七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系统观念、分类施策、多元消纳、市场引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完善新能源消纳举措,优化系统调控,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质量消纳。2、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提出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与消纳,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与消纳,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3、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要求创新新能源集成发展模式,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4、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适配能力。明确加快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提高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优化新能源调控模式,强化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5、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提出拓展多层次新能源消纳市场化体系,完善适应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创新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价格机制。6、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要求突破新能源高效发电利用技术,攻关系统灵活调节技术,强化电网运行技术,升级智能化调控技术。7、保障措施。包括优化新能源消纳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测监管与目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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