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旨在促进同通用名同...
日前,《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旨在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
《通知》共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治理目标。2、治理要求。包括常规挂网药品价格回归至挂网监测或以下;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在供应省份执行协议价格,在非供应省份合理协同并执行协议;省级、省际联盟集采以及接续中选药品在供应省份执行协议价,在在非供应省份合理协同;医保谈判或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不活跃区药品激活交易时自动关联。3、临时性措施。包括暂停受理低价药品撤网申请;暂停受理高于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药品挂网申请;暂停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过评药品挂网申请;评估个别省份挂网药品价格公允性。4、组织保障。包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严实推进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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