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提高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以下简称专板)建...
近日,《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提高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以下简称专板)建设质量,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
《指导意见》共七部分23条,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目标。2、推进高标准建设。包括规范设立条件、聚焦服务对象、简化入板程序、明确建设方案。3、推动高质量运行。包括分层管理体系、登记托管要求、信息披露原则、完善企业数据库。4、提供高水平服务。包括强化基础服务、优化融资服务、加强上市培育、股权激励服务、鼓励服务创新。5、加强有机联系。包括建设服务基地、加强合作对接、支持股权激励、数据信息联通。6、完善市场生态。包括推动券商参与、加强自律管理。7、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证监局要积极作好指导协调工作,可利用开展创新试点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对辅导对象进行培育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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