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菏泽市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旨在切实推动国家、省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政策有效落地,全力保...
近日,《菏泽市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旨在切实推动国家、省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政策有效落地,全力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指引》共十三章39条,主要内容包括:乡村振兴用地涉及的规划管理、用地指标保障、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管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管理、乡村文化旅游用地管理、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耕地“非粮化”用地管理、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乡村振兴用地考核等。明确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实行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管理。乡村振兴用地相关禁止性要求,包括农村建房“八不准”、永久基本农田“一不得、四严禁”、一般耕地“五不得”以及严禁违规占用耕地进行农村产业建设,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不得造成耕地污染;严禁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假借农业设施项目名义,实施非农建设;严禁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名开发商品住宅、别墅、酒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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