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整肃风暴来袭 部委职能仍待清晰

2017-01-06 12:14:31 |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根据国务院规定,将组成部际联席会议对各类交易所进行清理整顿,由证监会牵头。

  

  交易所整顿风暴将起,或成为国内交易场所的一次新洗牌。

  根据国务院规定,将组成部际联席会议对各类交易所进行清理整顿,由证监会牵头。11月28日,证监会披露,已召开系统工作会议部署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成立了“证券期货监管系统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证券期货监管系统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专项工作的领导机构。

  证监会要求,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各单位都要重视与配合此项清理工作。此外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被要求要准确理解清理整顿工作政策界限,积极配合各省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要求,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尽快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内,将主要由市场监管部和期货监管部负责。

  交易所治理三部曲

  未来的联席会议机制以及相关工作安排涉及到三个部分,而这三个部分的负责部门不尽相同。

  第一步主要的操作人是各省级政府,他们将在2011年12月底前上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方案上报后,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省级地方政府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商务部主导负责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

  而最后一步,待清理整顿完成后,则涉及到未来的审批权与监管权的最终归属问题,此次国务院对此给予了较为明确的划分。

  其中,涉及到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只能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进行。

  而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

  而除此之外的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而在大宗商品中的远期交易市场,则由商务部统一监管。

  但是,目前联席会议制度并不具备执法权,而这或会对其执行效力形成一定影响。在国务院的38号文中规定,联席会议不代替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

  这暗示着,日后的清理整顿将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一些2009年商务部规范整顿之后集中出现的交易所,有一部分涉及到地方政府,特别是市级政府的出资,有些是以政府的投资公司名义来出资的,相当于政府就是交易所的股东。如果把清理整顿的权限继续下放到地方政府,那他们怎么下‘狠手’?”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指出。

  监管职能划分走向

  虽然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效果如何仍待日后观察,但这给未来各部门间的监管职能划分留下了重要的伏笔,而这尤为关键。

  首先是将涉及到证券、期货的交易场所做出了定义,并将这部分的审批权统一收编至国务院及国务院期货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

  而这或许也直接造成了此次清理整顿交易场所与2009年整顿大宗商品中远期市场中的牵头单位的不同。

  但是,目前的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并没有赋予证监会特别的审批权。

  在涉及到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是由国务院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进行审批,比如在黄金的交易上,就涉及到了央行和证监会,而在涉及到为这些交易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的金融机构时,又涉及到了银监会和保监会。而这些交叉管理的领域,如何在未来进一步确定职责分工,仍然前路漫漫。

  而另一方面,商务部对于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的监管职权也全面走向前台。

  事实上,在2009年商务部首次以主管部门牵头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治理, “上一次国六条的规范整顿效果并不好,事后可以看到,规范整顿的结果是交易所的数量越来越多,涉及范围越来越广,现在谁也说不清楚交易所涉及的数量和品种有多少。”一位期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当年的整顿力度和界定标准,造成了中远期市场野蛮生长的局面至今仍未能遏制。”其补充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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