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政策试水新股 IPO利益链酿变

2017-01-06 12:14:13 |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监管层尚未细化具体分红比例事宜,大家也都在观望,公司内部还没就此展开详细讨论。

  

  现金分红披露细则正在拟进行IPO上市公司施行。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11月10日至今发布预披露的5家公司,均已在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中的显著位置披露现金分红占当年可分配的比例,响应证监会分红改革新策。

  “监管层尚未细化具体分红比例事宜,大家也都在观望,公司内部还没就此展开详细讨论。”11月15日,有投行保荐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有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这将会对IPO发行产生影响。“对于一些之前已经向会里上报了项目的企业,因需要撤回补充具体分红细则,短期内将对新股上会审核速度有所影响。强制性分红客观上增加了企业上市成本,未来企业考虑上市时也会更加慎重,而新股上市变脸情况或将有所遏制。”

  而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首席研究员张仕元指出,“随着A股市值和上市公司净利水平提高,现在提出现金分红讨论比较适宜。对新股发行来说,也可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而分红政策也有望减少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向大股东输送利益,而是通过分红将利润回报给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具深远影响。”

  五新股率先承诺分红

  11月9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透明度。

  11月10日和11日, 5家拟上市公司均在招股书中披露现金分红的比例。

  其中,苏州通润分红力度最大,表示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5%,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5%。而新华人寿、千禧之星、绿城水务和鞍山重机,则承诺上市后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

  一位投行人士向记者分析,“强制性分红客观上增加了企业上市成本,未来企业考虑上市时也会更加慎重,而较为频繁的新股上市变脸情况或将有所遏制。新股分红政策意味着今后企业在上市同时必须承担起分红责任,强迫公司管理层对公司业绩负责,而承诺的具体分红比例也将对其发行价格等产生连锁反应,对新股发行制度影响深远。”

  连锁反应深远

  次新股和上市未满一年的新股公司一直是分红大军主力。WIND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1年一季度上市的公司中超八成选择在2010年度进行分红,分

  红派现率达到25.15%。而2010年以前上市的公司,分红派现率仅15.08%,低于上市公司整体水平。

  相比海外资本市场,国内上市公司对现金分红并不重视,一些“铁公鸡”公司甚至上市后连续多年不分红。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15日,在20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261家从未实施过现金分红。其中,赛马实业(600449.SH)位居“铁公鸡”排行榜榜首。年报数据显示,公司2010年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62亿元,年末未分配利润超过13亿元,其中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5亿元,每股未分配利润超过了6.7元。尽管可供分配利润额度较高,但公司并未实施分红。

  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完成的《中外分红水平比较研究》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股市分红公司占比为61%,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为85%。而同期美国标准普尔指数、英国金融时报指数、日经指数、台湾TAIEX指数和香港恒生指数分红公司占比为75%、88%、89%、71%和98%。

  尽管分红公司占比水平与境外主要市场接近,但我国蓝筹股股息率却明显低于成熟市场分红水平,而整体市场股息率差距则更大。

  据道琼斯公司统计,2010年度道琼斯各国市场指数股息率为2.49%;与美国(1.5%)、英国(2.73%)、日本(1.67%)、台湾地区(2.27%)、香港(2.35%)等各市场指数的股息率相比,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股息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市场整体股息水平(0.55%)则与境外市场水平差距更大。

  “国内A股市场跟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相差较大,由于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的股息率较低,普遍低于同期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客观上导致投资者主要通过二级市场价差获得股票投资收益,产生投机行为,最终引起股市波动。”前述券商研究所所长分析。

  他指出,通过二级市场实现价差收益也导致A股上市公司换手率极高现象产生。而从持股周期来看,相比国外机构投资者平均持股周期在2年以上的情况,国内机构投资者平均持股周期则鲜有超过1年。

  “分红理念推广后,首当其冲发生改变的是蓝筹股投资价值,定期分红有助于投资者长期持有蓝筹股,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未来它们可以借上市公司分红获得稳定投资收益;此外,还可以吸引更多投资主体持有股票。”

  也有基金人士认为,分红制度也保护了蓝筹类上市公司利益。“分红制度客观上遏制了企业盲目扩容风险;相比一味吸收投资,把市值做大,不如提升服务,将利润回报给投资者。”

  不过前述券商人士也认为,在实际推行分红的同时,也要因公司主体有所区分。“像创业板的强制分红需求就没有主板上市公司那么高,创业板确实是成长力比较好的公司,上市公司高比例分红配股情况也比较踊跃,要与主板公司区别对待。”

  专题链接:IPO批判

  评论:批判,是为了更好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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