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董事长回应“立案门” 称发审会上没哭

2017-01-06 12:14:08 |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编者按】顾瑜称传闻完全失实,45分钟的发审会她一直精神高度集中准备回答提问,根本没时间去哭。

  

  11月11日,八菱科技(002592)在上市首日举行媒体见面会,公司董事长顾瑜就媒体和投资者关心的多个问题作出澄清。

  由于上市前夕被曝出顾瑜因涉嫌职务侵占遭立案侦查,八菱科技及保荐人民生证券被质疑有重大隐瞒,首次公开发行(IPO)差点折戟。因此,关于立案前后的情况,成为会上媒体询问的重点。

  对此,顾瑜称之前完全不知情。“当时很诧异,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怎么就被立案了呢?”她表示,被媒体曝光后,八菱科技迅速联系了南宁市公安局了解情况,最后才知道,公安局为确保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采取了秘密侦查的方式,并未将立案情况告知她本人、公司及中介机构。

  据了解,由于八菱科技原母公司八菱汽配在改制时与部分股东发生纠纷,该部分股东声称被剥夺了购买八菱科技股权的权利,并以顾瑜涉嫌职务侵占为由举报至公安部门,最终导致此次“立案门”的爆发。

  关于双方纠纷的缘由,八菱科技在会上表示,八菱汽配的原控股股东八菱厂曾是一个职工持股平台,为规范八菱汽配的股权,2007年4月,八菱厂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将其拥有的八菱汽配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并予以注销。但在转让过程中,王传亮等30名股东拒绝受领八菱汽配的股权,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这部分股权由邓奇寿代为持有,并在协议中明确被代持人可以随时要求邓奇寿转让八菱汽配股权,顾瑜也作出了相应的保障承诺,不存在强行代持的情况。

  到2008年,由于八菱汽配存在上述股份代持问题,为不影响八菱科技IPO,决定将八菱汽配持有的八菱科技股权转让。为此,八菱汽配在当地媒体发布了召开股东大会公开通知,并对被代持的30名股东寄送挂号信,履行了通知义务。

  2008年3月11日,八菱汽配召开股东大会,大部分股东到场参加,而王传亮等30名股东没有出现,由邓奇寿代为投弃权票。但由于该部分股权仅占7.78%,因此不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有效性。

  另一方面,虽然王传亮等30名股东没有参加股东大会,但股东大会仍以专项议案的形式明确了该30名股东购买对应八菱科技股权的权利。而会后,这30名股东中只有王健飞、杨丽华以书面方式同意购买,但最终未实际购买;罗凤玲则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不购买;其他人则未有意见表述。据此,八菱科技认为上述股东由于对八菱科技信心不足,自行放弃了认购权利,而八菱汽配和八菱科技的股权是清晰合法合规的。

  此外,举报材料中提到,八菱厂在资产清算时,将价值1.46亿元的资产标为69万元,其余部分被顾瑜等人据为己有。对此,八菱科技解释称,八菱厂本是一个职工持股平台,其主要资产便是八菱汽配的股权,但2007年八菱厂改制,已将八菱汽配的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剩下的仅为不多的固定资产,因此清算结果会较低,但股东的权益并未受到损害,不存在职务侵占。

  会上,八菱科技还对祥达水箱厂300万公益股的处置问题作出了解释。公司表示,祥达水箱厂原为一家集体企业,2000年做集体资产量化时注册资本为1839.9万元,其中有300万元作为退休职工的医疗报销费用。

  2002年,八菱汽配兼并祥达水箱厂,经审计,由于经营不善,祥达水箱厂的净资产已缩减至1036.72万元,导致上述300万公益股无法找到对应的净资产,因此在兼并过程中没有作为股权体现。但对于这部分股权用于退休职工福利的用途,在兼并协议中明确,祥达水箱厂退休职工的医疗报销费用由八菱汽配来承担。该兼并方案得到了当时祥达水箱厂主管单位的同意。

  而在澄清了“立案门”相关情况后,顾瑜还对近期网上关于她在过会时采取眼泪攻势的传闻作出回应。她表示,上述传闻完全失实,45分钟的发审会她一直精神高度集中准备回答提问,根本没时间去哭。

  “从未想过会以这样的方式出名,但既然已经出名,我希望能将八菱科技做大做强,变得更出名。”顾瑜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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