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与绿城互保3亿 大股东9成持股被质押

2017-01-06 12:13:45 |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新湖中宝大股东新湖集团频繁以股权作质押,过高的比例暗藏风险。一旦绿城出事,新湖中宝有‘连坐’责任。

  

  在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城绿城控股)(03900.HK)陷入破产传言漩涡后,和其互保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新湖中宝(600208.SH)的资金状况,也已显出隐忧。

  新湖中宝10月10日公告,公司与绿城控股继续建立以3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尽管绿城控股董事长宋卫平深夜否认破产传闻,但和其有着互保联系的新湖中宝不禁让人捏一把汗。

  不仅如此,新湖中宝大股东新湖集团,频繁用新湖中宝股权作为质押,其过高的比例也暗藏风险。

  而对于新湖中宝来说,如何平安度过“地产冬天”成为迫在眉睫的难题。

  与绿城互保3亿

  10月10日,新湖中宝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绿城控股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公司与绿城控股继续建立以3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 互保的期限为各自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到期日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的融资。

  截至2011年9月12日,新湖中宝为绿城控股提供担保10000万元。数据显示,新湖中宝对外担保总计292885万元,占净资产31.44%,目前尚无逾期担保。

  今年上半年,绿城控股的净资产负债率已从去年底的132%,上升至163.2%。市场甚至一度传闻绿城控股破产。虽然此传闻被其董事长宋卫平否认,但市场对其资金状况仍然担忧。

  上海某基金经理对此也表示担忧,绿城目前的状况究竟如何,尚不得知,“房地产资金链一旦出现问题,风险会很大。新湖中宝和绿城有互保关系,一旦绿城出事,新湖中宝有‘连坐’责任。”

  而除了绿城控股之外,新湖中宝还与其他公司互保。

  2011年4月13日,新湖中宝公告称:公司拟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下称加西贝拉)继续建立以5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拟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立集团)继续建立以2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

  更值得注意的是,新湖中宝去年还拟与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建立高达10亿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保的贷款合同,限于各自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到期日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的贷款合同。

  “我现在宁愿借钱给别人,也不会去给别人担保。”浙江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向记者坦言,互保是风险最大的,“一旦对方出事,你要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借钱不一样,我可以形成债权,对方即使破产,我至少还有点清算。”

  资金链紧绷

  而事实上,新湖中宝的资金链也并不宽裕。

  2011年10月29日,新湖中宝披露2011年三季报,今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7899.56万元,同比下降29.5%;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7900.35万元,同比增长约3%。

  报告期末,新湖中宝资产总额333.45亿元,负债总额240.3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2.06%。其中,预收账款29.69亿元,占负债总额12%。

  但华泰联合证券研究员鱼晋华发现,剔除预收款后,新湖中宝的资产负债率为69%,较年初上升5个百分点,处于高位。

  而三季度新湖中宝的销售也处于下滑状态。2011年1-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为50.9亿元,其中地产业务贡献约30亿元,仅完成年初公司计划销售额70亿元的43%。销售不及预期的原因,主要在于公司销售项目中55%处在浙江省,是此次受调控影响最大的省份之一。

  上述基金经理告诉记者,目前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控中,新湖中宝和其他地产企业一样,“未来销售将日益艰难,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同于2008年,调控时间较长,市场对调控政策和宏观环境反应也是逐步的,预计地产去库存化过程仍然会持续。”

  而在负债结构上,新湖中宝短期借款为29.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8亿元,两者合计约59.4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1年9月30日,新湖中宝的货币资金也仅为59.05亿元,资金并不富裕。

  而从一个侧面也可以间接反映出新湖中宝的资金现状,2011年9月21日, 新湖中宝宣布将转让所持蓬莱金奥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5833万元。

  大股东补仓质押

  而作为房地产企业,新湖中宝融资难度也很大,公告显示,其此前进行了频繁的股权质押融资。

  11月1日,新湖中宝发布“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新湖集团将原质押给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6399000股解除质押。同时,新湖集团将本公司股份4501万股、741万股、310万股、1894万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昆仑信托、安信信托和华宝信托。

  同时,新湖中宝第二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嘉源)将本公司股份1280万股质押给安信信托。

  据记者了解,新湖集团质押的股权中,有一部分是因为股价大跌之后而进行的补仓。

  安信信托的一个名为“安信·明珠十四号新湖中宝流通股股权质押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近日发布临时管理报告:截至2011年10月21日,新湖中宝的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跌至风险控制线(3.53元/股)以下,安信信托要求借款人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兴力公司)发出补仓通知,恒兴力公司股东新湖集团则代为追加质押310万股。

  上述新湖中宝公告中新湖集团质押给安信信托的310万股,正是帮恒兴力公司补仓的310万股。

  “人们通常将质押行为视为大股东的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而且与上市公司本身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正常的质押因股东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就有可能转变为冻结乃至被拍卖,从而发生一些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上海一位基金经理坦言。

  这并非“杞人忧天”,一旦一家上市公司高比例股权被大股东质押出去,最大的风险就是这些股权被冻结、被拍卖, 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风险。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新湖中宝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40656.5188万股,而三季报显示,其持有新股中宝62.2%左右的股权,为386005万股,质押比例已超过持有新湖中宝股数的9成;宁波嘉源持有的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60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

  在上述基金经理看来,“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剥离上市时,已将优良资产全部注入到上市公司了,其赢利能力已经较弱, 资产负债率也已很高了。这种情况下,再质押借款,必然导致负债率的进一步高企和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一旦借款运用不当导致其偿债能力丧失,必然通过股权的纽带牵连到上市公司。在房地产低迷的背景下,新湖集团如此高的股权质押风险要严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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