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发改委9月16日发布《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战略(2011-2020)》称,到2015年,我国将基本形成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设计制造体系。
第一财讯:国家发改委9月16日发布《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战略(2011-2020)》称,到2015年,我国将基本形成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设计制造体系,初步掌握主力海洋工程装备的自主设计和总包建造技术、部分新型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技术、以及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的核心技术,基本满足国家海洋资源开发的战略需要。
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完整的科研开发、总装制造、设备供应、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打造若干知名海洋工程装备企业,基本掌握主力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制造技术,具备新型海洋工程装备的自主设计建造能力,产业创新体系完备,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前列。
为实现上述目标,发改委表示,我国将海洋工程装备发展战略纳入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突破核心装备设计制造技术,积极培育原始创新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同时,还将积极培育油气企业海上油气田规划、施工建设、设备制造、安装和维护能力,以及油气开采技术开发能力。支持船舶工业企业提高装备设计、建造和总包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鼓励船用设备配套企业积极开展关键配套设备及系统研制。
另一方面,将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境外相关产业的合资合作,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加强产业统筹规划和政策导向,统筹现有设施和新建能力,坚持设计、制造、总装和配套同步发展。
在具体举措方面,该《发展战略》显示,鼓励企业加大对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投入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投入,落实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鼓励境外企业和研究开发、设计机构在我国设立合资、合作研发机构。推动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保函等多种方式,支持信誉良好、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海洋工程装备企业加快发展。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探索改进适合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特点的信贷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开展海洋工程装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具备了一定基础,已成功设计和建造了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以及多种海洋工程船舶,在基础设施、技术、人才等方面初步形成了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基本形态,但在高端新型装备设计、建造、配套、工程总承包能力等方面尚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难以满足国内海洋开发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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