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重庆市财政局称,运行一段时间后对房产税的《暂行办法》和《征管细则》进行完善,也是合理的、必要的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针对媒体关于重庆正酝酿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报道,昨日(9月7日)下午,重庆市财政局通过华龙网回应称,“不知消息从何而来,目前并无此计划。”
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表示,网上被广泛转载的《重庆房产税实行7个月效果有限 酝酿扩大征收范围》一文,不知消息从何而来。
该人士称,房产税每年10月份的征期还没到,现在就讲“房产税作用有限”为时尚早。市财政局也尚未研究扩大征收范围的问题,更不可能发布相关消息。
不过,该人士同时强调,作为先行先试的省市,没有经验可循,运行一段时间后对房产税的《暂行办法》和《征管细则》进行完善,也是合理的、必要的。
昨日(9月7日) 新华社下属《经济参考报》援引匿名消息称,重庆正酝酿调整房产税改革方案,很可能会扩大征收范围,重新定义税收对象“高档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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