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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郑国清 李贝贝 青岛报道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青岛市列入年内开工计划的3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23148套房源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时间分别比国家和山东省政府的要求提前了5个月和3个月。
五年覆盖至20%
“从2007年开始,青岛市住房保障真正开始进入快车道,截至目前,已提供15万套保障性住房,解决了1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我市的住房保障覆盖面已经达到15%。”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杜本好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2008-2010年,青岛市实施了第一轮三年居民住房建设规划,基本解决了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今年起,又启动了2011-2013年新三年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建设计划由上一规划期开工建设2.4万套增加至6万套,增长了150%。
今年是青岛市实施第二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新规划要求,青岛市市区每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20000套,与上个规划期每年8000套相比,翻了一番还多。今年开工的2.3万套房源,接近于青岛市首个住房保障规划期三年的建设总量。
杜本好表示,“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力争至‘十二五’末,全市住房保障覆盖面由目前的15%提高至20%。”
据了解,青岛市政府已经连续五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市办实事的第一件,截至目前,市、区两级政府直接投入34亿元,减免配套费7.2亿元,已让渡土地收益101亿元,累计已超过142亿元。
为适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开创政府投资和市场融资多元并举的投资渠道,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进一步探索投融资新机制,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大规模建设。
“先租后售”模式
“为有效调动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积极性,我们在完善配建制度的基础上,正在研究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有条件的可租可售制度。”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方面表示。
杜本好解释:“具体思路是,凡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应优先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其配建比例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20%;其具体面积可以通过‘限地价、竞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的出让方式确定;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土地受让人投资建设并持有,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10年;开发企业投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10年后,可按届时的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出售。”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制度,力求保证原用地单位土地收益不减少,有利于土地收储工作;通过出售实现建设投资回收,保证开发企业的合理利润,有利于土地顺利出让;力求适应被保障群体住房的阶段性需求,将这一阶段定量为10年,有利于被保障群体休养生息,同时也有利于激励其不断进取,引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其奋进积累10年具备购房能力后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循环利用。
目前,“先租后售”制度已在青岛的白沙湾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进行了试点,并拟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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