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海洋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在中海油惠州炼油厂失火事故近海海域及海上排污口采集的海水样本检测化验结果最终显示,没有造成海洋污染
【《财经》综合报道】中新社报道,广东惠州大亚湾管委会14日中午发布消息称,海洋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在中海油惠州炼油厂失火事故近海海域及海上排污口采集的海水样本检测化验结果最终显示,没有造成海洋污染。
为防止厂区内全部泄漏的物料、消防水和雨水流失至外环境,从7月12日晚开始,当地政府组织企业连夜采取措施,组织槽罐车将事故应急池中存放的消防废水和雨水转运至大亚湾清源污水处理厂,这是大亚湾石化区专门的污水处理厂。
据通报,中海油惠州炼油厂11日发生失火事故后,当晚18时30分和23时大亚湾当地突降两场暴雨,导致雨水沟内部分消防水随雨水溢流出厂,流入入海口岩前河(泄洪道),造成岩前河污染。国家环保部、广东省环保厅以及惠州市、大亚湾区环保部门通宵对现场进行处置,在岩前河中间修筑了三道活性碳吸附坝,对流入河道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处理。
13日23时监测显示,岩前河水质已经恢复正常,本次事故没有造成海洋污染。
7月11日凌晨4时许,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中海油炼化惠州分公司一个炼油机械泄漏着火,连续造成两次爆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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