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应以受贿罪追究张春江的刑事责任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中国移动原副总经理张春江受贿案,7月12日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相关专题:中移动窝案)
据新华社消息,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09年,被告人张春江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业务、追要欠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应以受贿罪追究张春江的刑事责任。(相关文章:张春江案由来)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春江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数十名群众、媒体记者和张春江的家属旁听了庭审。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2009年12月,中国移动集团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因涉严重经济违纪被查。此后,中国移动集团至少已经有八名高管或相关者因为各种原因落马。(相关文章:中国移动窝案涉及的9位高管一览)■
(财新记者 李永春)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