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到今年,我们已经查处多起操纵市场案件,另外有一定数量的案件正在查处,其中有包括林忠案、沈昌宇案、邓晓波案等5起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多起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7月8日下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指出。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在5起行政处罚案件中,林忠、沈昌宇、陈国生和徐国新案皆属于短线操纵的类型,即通过“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等手法,诱导投资者跟进。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邓晓波和邓悉源案则属于“抢帽子”操纵。据上述负责人指出,邓晓波和邓悉源2人均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2008年,两人视线沟通约定,同时在“东方财富网”“中华金融在线”等网络媒体上对同一只股票发表观点相同、内容相似的推荐文章。
在推荐文章公开前,2人分别通过代理操作的他人证券账户买入共同推荐的股票,待文章公开后卖出。
2008年一月至七月,2人共同采用“先买入、再推荐、后卖出”的模式操作,先后发表推荐文章36篇,邓晓波交易了“美都控股”等20只股票,邓悉源交易了“万家乐”等27只股票。
据了解,目前已有8起“强帽子”案件已移送公安和检察院等司法机关。
虽然目前被公布的市场操纵案件仍为少数,但事实上,目前有大部分的市场操纵行为,在未被正式查处公布阶段,庄家已被遏制。
事实上,包括交易所等一线监管机构在内监管部门在发现相关个股与账户出现移动迅速启动查处行动后,相关庄家账户便被监控,而随之其后续的“对倒”等拉高股价行为便无法操作,此时庄家手里拥有大量筹码,却无法在严密的监控下操纵股价吸引投资者跟进,庄家最后无法在高价卖出,只能“自食苦果”。
“这体现了稽查执法的及时有效性。”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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