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海洋管理部门还将代表国家对责任方提出生态索赔的要求,“这个数额我相信会远远多于20万元。”
【《财经》综合报道】7月5日下午,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海油旗下油田漏油调查情况。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表示,根据现行的《海洋保护法》,最高可对相关企业(中海油、康菲)处以20万人民币的处罚。但除此之外,海洋管理部门还将代表国家对责任方提出生态索赔的要求,“这个数额我相信会远远多于20万元。”
王斌表示,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石油开采生产作业中,溢油事故的责任由作业者来承担。“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实体,也是发生此次溢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的作业者,应该承担溢油事故的法律责任。
据北京商报消息,王斌也坦言,相比于巨大的海洋损失,20万元的处罚确实有些“九牛一毛”。“我们希望国家能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做出调整,加大污染处罚力度。在此之前,我们会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代表国家对污染损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责任方提出生态索赔的要求。”王斌透露,上述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目前还无法提供具体的索赔额,但是有相关的一些计算标准和方法,也有一些国内外公认的程序和标准,可能会不设上限。
环保司司长李晓明亦表示,除了根据海洋保护法进行查处之外,海洋局正在做生态损失评估,不排除对肇事公司进行生态索赔要求。他表示,生态索赔没有限度,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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