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比亚迪与CGL同意友好终止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现有合作,公司称此举不会对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冰岩 7月5日晚间,比亚迪(002594.SZ)公告称,鉴于法国设备租赁总公司(下称“CGL”)认为中国汽车市场的风险正在增大,合资双方对业务的风险判断不同,在经营策略等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比亚迪与CGL同意友好终止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现有合作。
2010年6月18日,比亚迪与CGL在深圳签订《关于设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拟合资设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比亚迪出资人民币4亿元,占合资公司 80%的股权比例;CGL出资与人民币1亿元等值的欧元,占合资公司20%的股权比例。
合资公司从事的业务为:在中国大陆为购买汽车提供融资服务,包括向新车的终端客户提供贷款等业务。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筹建已于2011年3月4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所有合资公司发生或与合资公司相关费用中,CGL需向比亚迪最终支付225万元,比亚迪称《终止协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比亚迪同时发布了股价异动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7月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
比亚迪上市4天以来,每天都大幅拉升,在经历两个涨停之后,今日早盘高开达6%以上,一度冲击第三个涨停,截止收盘,报33.05元,涨7.31%。上市四个交易日以来,同发行价18元相比,比亚迪已累计上涨达83.6%。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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