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税局改口:收税转向实体店

2011-06-30 12:03:00 | 作者: 刘丹来源: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丹 武汉国税局一张对淘宝网店430万元的税单,引发了对网络商品交易征税的热议。在对网店征税的风声渐强之时,当事人武汉国税局却发出情况说明:淘宝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归属于实体经营企业;该公司另有正常的实体销售渠道。

据了解,该名为“我的百分之一”的网店是由实体公司运营,作为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的销售渠道之一,该公司另有正常的实体销售渠道。除了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该公司还另设有自己的独立网站,但由于网站资质等原因,该公司网站的品牌网站目前并不涉及直接销售。

也就是说,此次武汉国税局的征税对象依旧是实体经营企业,而非外界传言所称的线上网店。

但是,昨日本网记者致电武汉国税局,得到的说法却是:武汉作为个人网店征税试点地区,在汉的个人网店达到皇冠级别的就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按照销售额的3%进行交税。

国税局的纳税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武汉的试点是为了正式推行而试点,并不会取消,武汉的试点会一直持续。

经济观察网记者今日再次致电该负责人,她表示,对于征税对象是网店还是实体店目前并没有出台具体的细则,所以她并不清楚,并告知记者应该咨询武汉稽查局,但后者称他们也不了解情况。

实际上,对网店征税引发了不少网店经营者的担忧。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武汉市个人网店达3万余家,年销售额约80亿元,其中皇冠以上级别近400家。对拉动就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武汉3万多家网店的直接就业人数超过10万人,其带动的相关产业如快递、摄影、设计、培训、软件、生产制造等,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超过4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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