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丹 武汉国税局一张对淘宝网店430万元的税单,引发了对网络商品交易征税的热议。在对网店征税的风声渐强之时,当事人武汉国税局却发出情况说明:淘宝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归属于实体经营企业;该公司另有正常的实体销售渠道。
据了解,该名为“我的百分之一”的网店是由实体公司运营,作为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的销售渠道之一,该公司另有正常的实体销售渠道。除了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该公司还另设有自己的独立网站,但由于网站资质等原因,该公司网站的品牌网站目前并不涉及直接销售。
也就是说,此次武汉国税局的征税对象依旧是实体经营企业,而非外界传言所称的线上网店。
但是,昨日本网记者致电武汉国税局,得到的说法却是:武汉作为个人网店征税试点地区,在汉的个人网店达到皇冠级别的就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按照销售额的3%进行交税。
国税局的纳税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武汉的试点是为了正式推行而试点,并不会取消,武汉的试点会一直持续。
经济观察网记者今日再次致电该负责人,她表示,对于征税对象是网店还是实体店目前并没有出台具体的细则,所以她并不清楚,并告知记者应该咨询武汉稽查局,但后者称他们也不了解情况。
实际上,对网店征税引发了不少网店经营者的担忧。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武汉市个人网店达3万余家,年销售额约80亿元,其中皇冠以上级别近400家。对拉动就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武汉3万多家网店的直接就业人数超过10万人,其带动的相关产业如快递、摄影、设计、培训、软件、生产制造等,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超过40万个。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