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股东大会上反对票比例高达47%,最终因同意票未达2/3比例,重整方案被否。
继*ST创智之后,*ST广夏(000557.SZ)成为第二家被权益持有人否决破产重整方案的公司。
昨日股东大会上,只有52.53%的股东投票赞成,反对票比例高达47.31%,另有0.16%股份弃权。最终因同意票未达到2/3比例,该破产重整方案被否决。
*ST广夏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下:第一大股东浙江长金实业公司让渡70%,其余股东持股数量50万股以上的部分让渡18%,50万股及50万股以下的部分让渡12%。平均让渡比例为14.6%。第一大股东让渡比例如此高主要因为该公司取得银广夏股份过程中严重违约,且支付股份对价款不足一半,导致*ST广夏债务负担大幅增加。同时,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对经营现状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安排其让渡70%股份。
*ST广夏董事会称,在已经重整和正在重整的上市公司中,*ST广夏中小股东的让渡比例是非常低的。
一名昨日投了30万股反对票的广东股东称,中小股东们对于*ST广夏的破产重整方案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部分意见不大,中小股东主要是怀疑重组方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东铁路”)的实力。作为铁路运营企业,中小股东担心该公司是否具备持久增长的盈利能力,希望公司管理方能找到更具实力的重组对象。
据*ST广夏披露的资料,宁东铁路自2008年成立以来,利润总额由2707万元增长到2.02亿元,预计未来业绩仍将有大幅增长。*ST广夏承诺,宁东铁路作为重组方今后将向上市公司提供约3.2亿元资金支持,并将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向*ST广夏注入净资产不低于40亿元且具有良好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
事实上,*ST广夏破产重整方案还面临债权人大会这道“坎”。6月26日*ST广夏第一大债权人北京九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九知行”)发表公开声明,明确表示不接受*ST广夏的清偿方案。九知行在声明中宣称,申请重整的目的不是使*ST广夏破产,此前也曾向管理人推荐了意向重组方。对于清偿方式,九知行表示从未要求必须以现金方式清偿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出资人组未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若出资人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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