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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于2010年6月1日废止的《生鲜牛乳收购标准》中,按照菌落总数对牛奶定为四级,其中I级为50万单位/毫升,而III级定为200万单位/毫升。新国标《生乳》(GB19301-2010)中对菌落总数的要求只相当于1986年标准的III级品的要求,这正是近日被多位专家指为标准过低。
6月25日,卫生部公布的“解读”引用了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孟瑾的言论。孟瑾认为:“1986年《生鲜牛乳收购标准》中IV级品菌落总数要求低于400万单位/毫升,新国标《生乳》调整为200,提高了生乳收购门槛,应该说更严格了。”
不过,乳业专家王丁棉表示:“旧标准实施期间,南方乳制品企业对生乳细菌总数的要求基本都低于每毫升50万,广州的企业能达到10万以下。北方的企业要求生乳细菌总数低于50万的应该在三分之一以上。”
多家企业明确将收奶的菌落总数标准定为50万以下,这一现实或许并未纳入新国标的参考视野之中。
另外,自从国标《生乳》颁布以来,一直在酝酿中的《生鲜牛乳收购标准修订版》就再无下文了。修订版的最大亮点是把“抗生素残留”作为了必检项目,并明确规定的限量。
而在国标《生乳》中,除蛋白质含量和菌落总数两大指标大幅放宽之外,原来拟定的“抗生素残留”也未能得到体现。《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自废止后,也并未被任何新国标代替。也就是说,这一标准已成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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