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雅楠 为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从事或承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通知》强调,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当地其他项目的建设。
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将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粗略计算需要资金5万亿,据住建部估算,今年要开工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至少1.3万亿元,其中5000多亿的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剩余的8000多亿是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的企业筹集来的。
此前,各级政府为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难题发掘了多种解决途径,早在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便联合确定北京、天津等28个城市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133个经济适应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为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额度约493亿元。
2011年,全国社保基金以信托方式为南京提供30亿元贷款,以支持南京的保障房项目建设;落选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的上海市,在今年以15亿元直接涉水公租房建设,并计划引入险资投资保障房;而陕西省方面决定,陕西省政府和延长集团共同组建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运作100亿左右的社会资金来帮助市县解决资金困难。
此次发改委允许地方融资平台发债建设保障房,可以改善各地方政府散兵游勇式的保障房融资困境,拓展了保障房的融资渠道,全面地为各地保障房建设资金瓶颈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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