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深人士方兴东15日晚间在其微博上爆料,称“据可靠消息,腾讯财付通的牌照已经收回给央行深圳分行。央行责令腾讯整改,六个月内解除协议控制。”
方兴东称,上述举措表明,央行对于支付和数据的安全要求比较高,不能容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本结构有瑕疵。
目前,财付通并未对上述消息做出回应。央行方面也并未公开表态。
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主要管理法规是央行2010年6月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其第九条要求:“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财付通、支付宝、快钱等27家机构2011年5月18日获得央行下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牌照。
而据北京商报报道,有知情人士透露,央行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后,就支付公司内外资的具体比例进行了口头规定,要求国内出资方必须占有控股权。潜在的原因就是由于支付公司掌握了大量的用户基本信息,用户的日常支付行为也会产生大量的交易数据,是国家的金融信息安全问题。
于是很多支付企业向转内资调整,包括近期引起广泛争议的“支付宝事件”。
目前国内很多互联网企业都使用了“协议控制”模式,比如新浪、百度等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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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控制”是指由于互联网业务(即电信增值业务)是禁止外资进入的,因而离岸公司(被视作外资方)将无法收购境内的经营实体。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律师设计出了“协议控制”模式,即:境外离岸公司不直接收购境内经营实体,而是在境内投资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国内经营实体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和等服务,国内经营实体企业将其所有净利润,以“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外商独资企业;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应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经营控制权。
目前,这种模式被众多境外上市的国内互联网企业所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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