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盖虹达 足坛传奇人物马拉多纳已起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浪”)和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第九城市”),诉称两被告侵犯其姓名权和肖像权,请求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
据新华社消息,此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据了解,原告马拉多纳诉称,2010年6月初,二被告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原告迭戈·阿曼多·马拉多纳代言“热血球球”游戏的报道,同时二被告在其 游戏运营网站开设了“热血球球”的网络游戏频道,联合运营“热血球球”游戏,在该游戏频道及游戏的多个界面使用了原告肖像及“马拉多纳”的文字。
原告称并未代言过“热血球球”这款网络游戏,也没有允许二被告使用其姓名和肖像,认为二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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