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吴建文案中,最令人“意外”的恐怕是涉及用公款为犯罪嫌疑人退赃的情节
【财经网专稿】记者 秦颖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上药集团原总裁吴建文案。公诉人指控吴建文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等而追究其刑事责任。吴建文案中,最令人“意外”的恐怕是涉及用公款为犯罪嫌疑人退赃的情节。
当事人名叫陆英姿,其身份是上海安踏实业公司、上海九中资讯有限公司总经理,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均是其丈夫,但实际操作人是陆英姿。刚开始,陆英姿通过周宏建(音)结识吴建文的时候,只是打算以后能做做上药礼品的生意。
2006年4月的一天,陆英姿找到周宏建想借300万元。于是,周宏建找到跟吴建文关系更为密切的胡珺商量,第二天,胡珺就回复让他们去吴建文的公司。见面后由胡珺出面给了陆英姿一张300万的支票,陆英姿则答应只借3天就会归还,利息是10%。事实上,之后周和陆都明白,凡是从胡珺那里来的钱,都是吴建文借的,胡珺只是过个手。
过了3天,陆英姿如约把300万元和10%的利息还了回来。此外,胡英姿主动提出,因为是第一次向吴建文方面借钱,多给10万元利息,并请他们以后还要多“帮帮忙”。
然而,“利息”就像一个陷阱,自此吴建文便便源源不断地给陆英姿掏钱。
过了一段时间,陆英姿又分别以做房地产生意、到长春炒车票等名义,分别向吴建文出借200万元、300万元,并分别按时还出了本金、利息,陆英姿的“信誉”开始慢慢建立起来。
正当此时,陆英姿狮子大开口,一下子要借1000万元。而当时吴建文手中因缺乏现金,便将手头仅有的几张共计655.12万的承兑汇票借给了陆英姿。然而,这次陆英姿开始还不出钱了。而为了“平息”事态,陆英姿又给了吴建文50万元现金以期“缓一缓”。
但此时已经来不及。2007年3月,当吴建文等人感觉不对劲的时候,已经发现陆英姿因欠其他人的钱还不出,被台州警方关押了。或许是对陆英姿还抱有幻想,或许是陷入公司的巨额亏空难以自拔,吴建文竟然决定再次挪用公款为陆英姿退赃并保她出来。
经过打听,发现陆英姿欠了台州宇宙焊接公司陈祥法(音)1800万元人民币。之后,吴建文从新亚药业筹集了600万元,从深圳广元医药筹集200万元,总共800万元,由周宏建和胡珺带去了台州,交给了台州宇宙焊接公司,之后陆英姿也被台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在《上海年鉴2009》第四十一部分“治安·司法” 的第三节“检察”章节,有如下记录:2003年12月—2007年1月,陆英姿以“做生意”、“开典当行”等名义,编造借款理由,分别与67名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并以支付1%~10%不等的高额月息为诱饵,骗取资金共计9115万余元。至案发,尚有7226万余元无法清偿,且拒不交待资金去向。
2008年3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陆英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2月5日,二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人没有“捞”出来,吴建文也陷了进去。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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