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万昌科技(002581.SZ)昨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前董事长高庆昌存在股份代持行为,且未有任何人提供股份可能存在代持情况的相关声明与证据。
此前有报道称,高庆昌生前曾对人提及,其名下3000万股万昌科技中只有600万股是他自己的,其他均为替某些官员代持。而高的离去也被指有保全股权、以便于家人合法继承的可能。
万昌科技昨晚表示,万昌发展成立、万昌科技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各股东的出资,均经过了相关验资机构的审验。高庆昌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至公司上市其股权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一直掌控着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根据高庆昌生前出具的声明承诺函,并经公司向其他相关股东核实,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代替他人持有的情形。
高庆昌不幸逝世后,原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96.3万股将由其子高宝林通过受赠和继承方式全部持有,高宝林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自相关遗产赠与和继承协议签署并公告至今,未有任何人向高宝林提供上述股份可能存在代持情况的相关声明与证据。
对于公司前董事长与他人曾签订1000万元借款协议;公司与山东万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冠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系。万昌科技同样予以了否认。
有媒体此前曝出,高庆昌曾与艾群策签订一笔涉及1000万元借款的框架协议。对此公告称,公司与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高庆昌家人进行了逐一核实,上述人员对该协议的相关事项并不知情,也没有见过该协议的书面文本。既使上述情况属实,高庆昌签署该项协议也系个人行为,与万昌科技没有任何关系。
万昌科技还表示,公司与万昌股份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所谓万昌科技从万昌股份转移资金、资产、技术等情形,此事实已经相关机构等核查确认。2011年1月6日,万昌科技实际控制人高庆昌、高宝林曾出具声明和承诺声明:“万昌科技和山东万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二者之间不存在业务承继关系,也不存在从山东万昌股份有限公司转移资金、资产、技术至万昌科技的情形”。
此外,山东华冠与万昌股份的合并已经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依法确认为无效,山东华冠与万昌股份已不存在任何关系。
公司现实际控制人高宝林明确表示:如任何第三方因万昌股份与万昌科技发生资产、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纠纷,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司法渠道寻求解决。相关司法机构裁决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实际控制人将独自依法承担,保证不会损害万昌科技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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