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石化新闻处处长萧浩表示,具体情况公司信访处人员正在调查了解中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雪 5月27日上午8点多钟,位于北京朝阳门路口东北角的中国石化(600028.SH/00386.HK)大厦前出现几个高举牌子的维权者,牌子上写有“中石化欠债不还”的字样,还有几张被放大的收据,金额分别有30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不等,另有当事人不断高喊“中石化欠债不还,逼死人命”。
据记者对当事人之一王某的初步采访,维权者来自天津,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东丽片区经理刘春生在职期间(2008年-2009年期间),以中国石化的名义吸纳王某等个人和企业款项共1亿零4万多元,其中王某一家陆续投入1000多万元,截至目前,尚有980万元未能收回。因刘春生已于2009年10月份远走澳大利亚,故王某及其他企业和个人的投入款项至今未能追回。
据王某称,当时跟刘春生签的是以柴油投资款的方式。此事件已在天津法院开庭一次,在起诉意见书中,起诉罪名为“个人诈骗”,王某认为这不公平,他对记者表示“刘春生吸纳我们的资金是在任职期间,收据盖的是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财务章”,因此应由中石化解决。据王某称,此章经天津经侦总队鉴定是真实的。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另一当事者李先生,至目前为止,李先生尚有193万元没能追回。他跟记者所述与王某说法基本相同,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投入的资金中有100万元直接打入了刘春生所提供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账户,该账户经天津经侦总队鉴定也是真实的。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中国石化新闻处处长萧浩,其表示,具体情况公司信访处人员正在调查了解中。萧浩称,中国石化大厦前的维权人事先并未就纠纷跟公司有过联系。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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