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炼:“十二五”PE行业应开征资本利得税

2011-05-13 21:26:00 | 作者: 来源:一财网

【编者按】5月13日,原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在上海举办的“2011中国股权投资论坛”上表示,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股权投资行业应规范和发展并重。并建议开征资本利得税。

  5月13日,原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在上海举办的“2011中国股权投资论坛”上表示,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股权投资行业应规范和发展并重。并建议开征资本利得税,这将有助于PE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同时促进投资人对企业长期投资的价值形成。

  PE大发展不亚于股份制改革

  曹文炼表示,“十一五”期间对PE行业至关重要的基础来自于相关公司法律的修改,公司法的突破对于PE行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则是来自政策面的支持。

  “十一五时期,PE行业大发展,它的意义不亚于当年的股份制改革”。曹文炼表示,PE、VC的发展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在资本市场方面,股权投资对对创业板的推出、股票现行发行制度的深化改革都是很大的挑战和考验。

  “十二五”股权投资行业发展与规范并重

  “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制”,这是“十二五”规划对于股权投资的表述,曹文炼表示,在十二五时期,股权投资规范和发展应并重。“十二五”期间,股权投资对于涉及以下的问题和困难将会得到逐步解决,即关于“LP”,扩大机构投资人准入制度;为股权投资制定管理办法;解决关于相关工商登记及证券登记问题;对于股权投资的管理办法的制定;以及行业政策问题的解决。

  “十二五”应开征资本利得税

  “十二五”规划中提到,要逐步完善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审批政府适当的税收管理权限。“主要把跟PE行业有关的一些财产税和一些小的税种下放给地方,我个人觉得应该开征资本利得税。”,曹文炼指出,这将有助于PE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同时促进投资人对企业长期投资的价值形成。

  股权投资行业成熟标志:由IPO转向以并购为主

  股权投资通过IPO渠道进行资本市场的退出,这个诱惑太大,以至于在并购市场上,杠杆融资,并购贷款很难发展起来,曹文炼认为。对于股权投资行业成熟健康发展的标志,他指出应具备两大因素,一是由个人、一般企业和实业企业转向机构投资人;二是资本退出由IPO转向主要以并购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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