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称支付宝股权转让为商业行为

2011-05-13 17:20: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央行官员称,从未对企业行为有具体的要求或指导,第三方支付企业由外资身份转制为中资身份为企业自主商业行为,对于外资背景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开放政策正在制定之中

央行官员称,从未对企业行为有具体的要求或指导,第三方支付企业由外资身份转制为中资身份为企业自主商业行为,对于外资背景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开放政策正在制定之中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针对支付宝外资股权转让一事,央行一位官员表示,支付宝是否进行股权转让,是其自主的商业行为,在有关外资背景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相关政策出台之前,央行从未对企业行为有具体的要求或指导,都是企业的自主商业行为。

  央行支付司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财新记者,对于外资背景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开放政策正在制定之中,但何时出台尚无时间表。

  占有国内第三方支付交易平台市场第一份额的支付宝,近日因股权转让引起关注。支付宝股东雅虎美国当地时间11日晚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文件显示,股东阿里巴巴集团已对支付宝进行重组,将所有权移让给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马云控股的另一家中国公司。

  不过,5月12日,雅虎又对外发布声明,称支付宝重组时并未获得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和股东批准,直到今年3月31日雅虎才获悉有关事宜。

  支付宝之外,多家具有外资背景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也纷纷转制为中资企业,即将外资股份转让为中资股,比如,财付通、易宝支付、快钱、拉卡拉,让市场普遍疑虑一向以坚持市场化改革为导向的央行是否对外开放的态度转为保守。

  央行的“第二代支付系统”即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已于去年10月建成运行,这一系统即俗称“超级网银”。此前首批29家银行已接入这一系统,但第三方支付企业如果需要接入这一系统需要取得支付业务牌照。

  彼时在央行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何时可以接入这一清算系统,央行支付司司长欧阳卫民在回答财新记者的提问时曾表示,要根据第三方支付企业的需要,以及央行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来确定。他当时表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对于外资背景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开放不会有太大问题,将会参照对非金融机构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由于第三方支付行业可以大量沉淀资金,增大了洗钱、套现、欺诈等非法活动的风险,2010年8月央行公布了《办法》,意图管理和规范无序竞争的第三方支付市场。

  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包括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和电话支付)经过10年的发展,目前仍以互联网支付为主,交易规模占比达到96%,201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额已突破万亿元,规模达11324亿元;其中支付宝以49%的份额占据半壁江山,而排名前五的支付宝、财付通、快钱、Chinapay、易宝支付共同占据了近90%的市场。

  对于业内传言5月末第一批中资第三方支付企业将获取牌照,前述央行官员称,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批从来没有批次的概念,符合《办法》条件的中资第三方支付企业均可申请,由央行分支行二级审批后上报央行总行,总行会统一公示。

  目前,已在央行分支机构的网站公示的30余家支付企业正在静待发牌。易观国际预计,2011年随着支付牌照发放带来的行业洗牌,以及盛付通、网易宝、电信运营商等巨头的加入,将会使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而第三方平台因为业务量大、市场反应灵活,也将对银行的网上支付业务造成较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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