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公告隐瞒关键信息 律师称已涉嫌虚假陈述

2011-04-22 11:19: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双汇发展公告数据与媒体实地调查数据南辕北辙,并有对经销商的全额退货承诺没有公告,律师称其已涉嫌虚假陈述,这期间如果买入股价出现亏损,投资者可以向上市公司提出补偿要求,亦或进行民事诉讼

  【《财经》综合报道】 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本周以来该报记者对全国各大城市实地调查发现,近期双汇发展终端销售剧减,经销商销量下滑少则五成,多则八成,实地调研与上市公司公告数据“鲜冻品的日发货量恢复到89%、肉制品的日发货量恢复到71%、日回收货款额恢复到72%……”南辕北辙。律师称,双汇此举已涉嫌虚假陈述。

  双汇公告数据与媒体实地调查数据南辕北辙

  4月19日,双汇发展对瘦肉精核实情况进行公告并复牌。公告中,双汇发展阐述了目前鲜冻品及肉制品日均发货量,已恢复至2011年3月上半月平均日发货量的70%~80%;日回货款9000多万,恢复至3月上半月平均日回收款的72%。

  对于这一信息,一位长期跟踪双汇的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表示,在瘦肉精事件一个月后,双汇无论是发货量还是回收货款的速度就已恢复至事发前的七至八成,公司的危机公关已初现效果,由此可以推算公司销售已经出现较大程度恢复。

  上述券商研究员的看法反映了市场各方的普遍看法。

  然而,本周以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奔赴上海、北京、成都、广州、深圳、佛山、三亚、南昌等城市,对双汇终端市场进行大量实地调查。得出的结论是:双汇在上海冷鲜肉几乎绝迹,北京地区个别超市火腿肠销量萎缩超五成,华南地区销售遇冷,而成都地区双汇产品仍未上架,多数经销商的销量大幅下滑,下滑幅度少则五成,多则八成。

  为弄清真实销售情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相继与部分双汇经销商进行联系,从中获知一条重要信息——在3月23日经销商会议上,双汇曾给予经销商承诺,“在5月份之前未销售完的产品,都可以无条件退货。并且退货的产品损失,经销商不用承担。”“后来该承诺事项也通过办公系统,下发了正式文件。”随后,记者就这一承诺内容向其他参会人士求证,得到了证实。

  由此推断,实地调查反映的销售数据与公司公告内容存在矛盾,最主要的关键是双汇发展在19日公告中,隐瞒了一条影响投资决策的重大信息——对经销商的全额退货承诺。

  然而,这样一个重要的承诺在19日双汇复牌的公告中竟只字不提。

  律师:双汇已涉嫌虚假陈述

  就双汇发展19日公告没有披露对经销商的承诺事项,某快销行业上市公司董秘告诉记者,上市公司信披存在问题主要包括:披露有误、误导陈述及重大遗漏三方面。

  “虽然说双汇发展信披是否存在重大遗漏不好界定,但是在19日公告中,双汇应该将上述对经销商的承诺以风险提示的形式告知投资者。”上述董秘补充说道。

  严义明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记者,双汇发展这一做法属于重大遗漏或者误导性陈述,但两者都属于虚假陈述的范畴。

  王智斌认为,随着19日那则单方面的公告,双汇发展的虚假行为就已经实施,接下来是选定认定的时间点。

  “这个时间点选择分两种,一是各方对双汇单方面信披的揭露;二是,承诺期后经销商因销售不畅退货,这样的后果造成与19日公告情况存在背离。”王智斌称,投资者在19日看了上述公告信息后买入双汇的时间点,到上述两个时间点中的任意一个时间点,这期间如果买入股价出现亏损,投资者是可以向上市公司提出补偿要求,亦或是进行民事诉讼。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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