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要求各地以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作为房价调控目标参照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国务院对16个省份派出的8个房地产调控督查组今日(4月20日)将结束工作返京,督查结果将汇总上报国务院。根据各地政策落实情况,不排除出台更严格调控政策的可能。
截至一季度,全国共有608个城市公布了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其中大多数城市主要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作为参照。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称,这一参照方式忽视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指标。有专家认为,中央近期将会给地方政府加码,制定更严格的调控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4月17日表示,房价合不合理,最有权利评价的是当地居民。这是最终确定以各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作为房价调控目标参照的原因。据央视分析,国务院督查各地楼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工作结束后,不排除在国务院层面,专门针对已有省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出台新机制新方式新手段的可能。
从4月上旬开始,国务院派出了八个督查组,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16个省份重点检查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执行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情况,引导住房需求情况以及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情况。
据了解,督查组每组十人左右,带队的督察组组长来自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办公厅、银监会、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督查组除了与当地政府领导、各地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座谈外,还与群众进行了座谈,并对代表性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考察。■
(财新记者 安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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