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规范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经营行...
近日,《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规范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经营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
《办法》共五章85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信托公司管理信托产品,应当遵守公平交易原则,不得在不同信托之间、信托与信托公司或者第三方之间进行非法利益输送等。2、信托产品的设立、变更、终止。提出信托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应当符合的规定;提出信托产品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且单个信托产品的投资者数量不超过二百个等。3、信托产品的运营管理。包括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信托产品的销售、信托产品的财产托管、信托产品的投资管理、信托产品的风险管理、信托产品的信息披露、信托产品的受益人大会几部分。4、监督管理。要求信托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报送信托产品非现场监管报表以及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开展、合规管理、风险排查等有关材料等。5、附则。提出结构化信托产品是指信托公司按照信托利益受偿顺序的不同,将信托产品划分为不同等级的信托单位,不同等级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分配不按信托单位比例计算,而是由信托文件另行规定、按照优先与劣后受益权安排进行信托利益分配的信托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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