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旨在坚持稳...
近日,《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旨在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提出各地要规范商品住房预售条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障预售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商品住房交付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包括规范预售条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优化存量项目预售管理。2、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提出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减少商品住房交付纠纷,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包括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现房销售实行备案管理、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3、加强政策措施协同。要求各地要同步完善商品住房项目土地供应、金融支持等相关政策,优化项目开发建设、销售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加强政策协调和衔接,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包括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完善开发建设管理、推行“交房即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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