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旨在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
近日,《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旨在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减轻新购买首套住房家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1、政策内容,如支持对象、贴息标准、分担比例、经办银行几部分;2、资金管理,包括工作机制,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操作流程,提出经办银行省行于政策出台后首月及每年1月底前,向当地省级财政部门提出当年贴息资金申请等。3、组织实施。包括压实主体责任,提出经办银行结合网签备案及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情况,做好贴息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履行审贷职责,做好贷款资金受托支付、分类统计、数据监测等方面工作;建立报表统计制度,按月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报送贷款发放、贴息资金使用情况,抄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签订贷款合同时,以适当方式告知贴息比例、贴息期限、贴息额度等要素,确保借款人知晓政策内容;按月收息时,自动扣除对应贴息金额,实现“免申即享”,并通过手机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借款人国家政策享受情况;强化各方协同,财政部牵头组织实施,做好预算管理,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金融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指导督促经办银行依法合规开展贷款发放和贴息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与省级财政部门共享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强化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联动;加强联合监管,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适时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开展联合抽查,发现通过违规操作套取骗取贴息的,收回贴息资金。对与客户合谋进行违规操作的银行,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经办相关贴息业务。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