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旨在为保护消...
近日,《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旨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治理“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意见》共43条,主要内容明确支持和鼓励消费者通过投诉举报合理维权,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合法合规、公平诚信、规范透明,充分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明确对符合本意见第五条列举的行为特征,经综合研判确属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全州投诉举报异常名录;提出州市场监管局应当与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网信、信访及12345热线建立名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收集、共享和使用名录信息时,应当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名录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对名录人员的投诉,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市场监管部门对名录人员的举报,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准确把握立案条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名录人员相关举报奖励事项依法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不予奖励;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工作机制;明确网信部门常态化开展网络信息巡查监测,依法清理网上涉及牟利性职业索赔、恶意职业举报的违法违规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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