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广州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旨在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深化科技金融深度融...
近日,《广州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旨在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深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工作部署,引导更多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明确广州科技创新基金总规模为200亿元,主要聚焦原创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提出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筹措,并会同科技局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受托管理机构则负责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履行投后管理职责并定期报告;托管银行依据协议负责账户管理、资金清算等;明确科技创新基金存续期长达20年,子基金存续期可达15年,能够长期陪伴初创期项目成长,可引导子基金管理人摒弃短期逐利,真正聚焦长期价值;对子基金投向初创期项目的比例作出约束性规定,推动社会资本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的早期阶段,加快培育广州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未来创新主体;主动突破传统模式,将申报机构范围从单纯的投资机构拓展至符合展业要求的境外持牌股权投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多类主体;对种子类参股子基金投资于广州地区的初创期项目所得的超额收益予以50%让利,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深耕广州本土早期科创项目的积极性;明确基金可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不设内部基准收益率,建立“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专注长期的专业机构“松绑”,支持其真正践行“耐心资本”使命;明确退出机制,强调资金退出后优先滚动投资。随着基金收益不断回流再投,有望形成“滚雪球”效应,持续赋能更多早期硬科技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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